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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凛已不见踪影。
自他进门她的心就一直提着,被他强大又热切的气场逼得话说的乱七八糟的不说,人都快要退到狗粮箱子里去了。
这会儿人走了,林夕莫名松了口气。
再抬眼,正看到箱子上的戒指。
人走了。
戒指还在。
林夕走上前,就见戒指下压着一张便签纸。
便签纸还是狗粮箱子里配送的毛茸茸周边。
【林夕:
我是认真想要和你交往的,你可以慢慢考察我,别急着拒绝,好吗?
戒指是当年在军校时的战利品。
当时我们说,谁赢到最后,戒指归谁!
它是荣誉的象征,也是胜利的象征,是我很重要的东西。
送给你!
周凛】
林夕前一次拿笔写字,是老乌龟告诉她大奖号码。
再前一次?她自己都不记得了。
可周凛这字,像是日常常写的。
更别说,他刚刚还加了她的微信,明明可以发微信告诉她的。
天啊!
他不会真的是从上个世纪的中古时期穿越来的吧?
静静看着便签纸上游龙走蛇的遒劲笔迹,林夕不得不承认,这个男人,好像真的跟她认识的其他人不太一样。
为人处事一板一眼。
行事风格老派。
奇怪的是,却并不招人讨厌。
摩挲着那枚戒指,林夕在指间试戴了一下。
有点大。
但是当个指环戴在大拇指上,倒是刚刚合适。
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莫名的场景,面目青涩些的年轻男人热血又中二的跟一群战友跃过障碍物,爬过泥坑,或许还会扛着枪穿梭在漆黑的丛林里,最终走出黑暗,走向胜利。
继而,眉眼飞扬的从面有不甘却同样开怀的另一个年轻人手里夺过戒指。
林夕摘下戒指,上楼收进柜子。
心里有事,这一晚睡得不安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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