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夜幕降临的时候,草原上升起了篝火。
丹巴坐在篝火边,静静的,似在思考什么,火光照耀在他的脸上,映得他脸上的花纹纤毫可见。
暴族很少思考。
暴族不爱思考。
但丹巴例外。
丹巴喜欢思考,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思考。
这在那些崇尚野性,闲来没事都要打一番的暴族看来是个异类。
这使他在少年时有那么一段时间过得很不顺心。
如果不是有大祭祀的支持。
大祭祀说:“暴族不爱思考,他们甚至因此敌视会动脑子的暴族。但暴族的生存与发展,却依赖于会思考的暴族。所以,思考吧,丹巴。不但要学会用你的拳头击杀敌人,还要学会使用你的智慧去判断敌人,学会用你的理性去控制自己!”
从那时起,丹巴就成为部落最爱思考的少年,也成为大祭祀最欣赏的少年。
当巴卡伦特·沙蜥大酋长来向大祭祀借人时,大祭祀没有借出神庙中武力更强大的卡扎,而是推荐了丹巴。
他说:“让丹巴去吧,他会带给你惊喜的。”
就这么着,丹巴来到了这里,并成为三个首领之一。
不象人族那样分级严密,从一号到四十号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。
暴族的划分很简单,圣殿勇士做首领,其他的人听从命令,就这么简单。
这和智慧无关,和思考无关。
丹巴感到悲哀,但他没的选择。
这是他的种族,他必须尊重族群的思维模式。
夜色深了,夜晚也更黑,唯有这一抹篝火依然在闪亮。
如果是丹巴,他会选择熄灭篝火,这样可以避免被对手发现自己的位置。
但是不行。
费拉罗不同意。
他认为这代表畏惧,不是勇士所为。真正的勇士不怕暴露,对方发现自己就发现好了。
事实上如果不是丹巴拉着,白天费拉罗可能就强冲那群人了。
那可十多个人族。
真他娘的!
可就算这样,费拉罗还很不满意。
“丹巴,我认为守在这里是非常没有意义的一件事。我们要么去干掉,要么就离开这里,寻找别的落单人族。呆在这里一动不动,我感觉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!”
费拉罗来到丹巴的身边坐下,发出他不满的抱怨。
“可这是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。”丹巴回答:“那里有近二十个人聚集在一起。他们不可能什么都不干。可有我们看着,他们注定很难做什么。是的,我们或许也会因此无所作为,但我们会给我们的战友更多的机会。因为在外面,就是我们的战友数量占据绝对优势,他们会象飓风一样横扫这片区域,杀死所有看到的人族,收获可以收获的一切。”
天降神物!异血附体!群仙惊惧!万魔退避!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。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。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。一段叱咤星河,大闹三界的传说。忘语新书...
生存,很容易。 生活,很艰难。 我族,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,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。 我族,誓不为奴!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万界融合,灵力消散,历经百万年的修真世界轰然崩塌,蛮荒大举入侵,五行天成为修真者最后的防线。千年之后,来自旧土的卑微少年,以苦力之身,深入蛮荒三年,破格获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